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与科学决策都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此项工作,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馆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准确地统计档案馆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准确地记录、统计、上报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基本情况和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管理水平。
三、档案馆统计台帐和工作登记由保管利用科具体负责,各登记簿随工作进度进行记录,统计台帐一般在年度终了开始统计,具体内容按表格设计栏目逐项填写,并做好年度分析。
四、档案馆按工作需要建立人员、经费、设备、档案、资料利用、接收、征集、修复、检索工具、编研成果等方面的登记簿。
五、根据馆内工作需要建立接收、征集、档案和资料数量、档案的鉴定、划控开放、利用、档案的修复、检索工具的编制、档案编研等统计台帐。
六、档案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守国家秘密。
七、统计人员要注意积累和收集原始统计数据,妥善保管各种统计、登记资料,每年按要求统计报表移交给综合科整理归档。
秦淮区档案馆
二 000 年七月十日修订
档案馆档案保管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根据档案管理的细则,制定本馆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由保管利用科一同志负责,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入内。
二、档案馆的档案,要以全宗为单位进行分类排列、编号,每个全宗都要建立规范的全宗卷,记载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演变情况。
三、馆藏档案、资料存放有序,档案与资料、不同门类档案、不同保管期的档案要分开村存放,各库内档案、资料排列整齐、科学合理。
四、保存档案、资料的库房和装具要有系统的编号,每个库内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五、按保管要求定期检查档案、资料,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并有记录,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万无一失。
六、库房管理人员逐日进行系统的库内外温湿度记录,并做好季度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使核心库房的温度控制在24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七、保管档案、资料的库房要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档案资料无霉变、污损,无虫蛀、鼠咬等现象。
八、档案库房是档案馆核心部分,库房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安全更有重要责任,非领导批准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九、库区内电源开关由保管库房的同志负责,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总电源。
秦淮区档案馆
二000年七月十日修订
为了有助于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加强档案的保管、保存价值,现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馆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颁发的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标准。
二、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鉴定工作在档案馆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逐卷逐件进行,遇有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三、根据时代的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档案鉴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四、在鉴定过程中,对于卷内大部分文件需继续保存的可整卷提升保管期,少数文件需要继续保存的需拆卷,在全宗内重新组合,升级保管。
五、鉴定出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制出销毁清册(一式两份),并写出鉴定工作情况和书面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仍需保存二至三年缓期销毁,档案销毁时均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秦淮区档案馆
二000年七月十日
档案收集工作是档案馆和档案室接收和积累档案的主要手段,为搞好本馆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现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由保管利用科负责,其它人员要给予积极配合。
二、接收本区机关、团体及所属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事业单位保管满二十年的档案。
三、定期接收机关部门、团体保管满五至八年的档案,并及时接收撤销单位或保管条件不安全单位的档案。
四、收集工作要编制被接收单位名册,制订档案接收计划,按时完成接收任务。
五、进馆档案要保持全宗的完整性,案卷质量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不能接受进馆。
六、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案卷目录、机检目录、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档案一并接收。
七、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
八、有计划的开展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建立征集工作网络,广泛地征集散失在社会上的具有秦淮特色及反映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的档案资料。
秦淮区档案馆
二 000 年七月十日修订
为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使档案馆的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以《保密法》为依据,制定本馆保密工作制度。
一、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档案馆是涉密单位之一,因此档案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二、档案馆的保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主管领导分管,建立保密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
三、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四、严格管理涉密档案,查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
五、销毁秘密档案、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注册登记,保密废纸必须交区保密局统一处理。
六、馆藏涉密档案的解密工作按保密机关、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解密规定执行。
秦淮区档案馆
二 000 年七月十日修订
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为了保证档案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馆藏档案、资料的作用,现根据《档案法》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制定本馆利用工作制度。
一、在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保障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即基地开展利用工作,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信息,为利用提供方便。
二、利用者查阅档、资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大量利用档案进行专题研究,必须事先将上级批准的研究计划抄送档案馆。
三、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学者(包括外国留学生)利用档案,须经有关国家机关介绍和馆长同意。
四、查阅、摘抄、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五、利用者需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六、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性除外)一律由馆方寄往利用者所在机关档案室保存,除经档案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七、档案馆为利用者提供档案,应尽量以复制件代替原件,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馆外,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人批准方可定期外借。
八、利用者查阅档案应在指定的范围进行,如须摘录档案要经档案馆接待人员同意。
九、利用者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查阅档案要遵守阅档室的有关制度,查阅时不得涂改、不得污损档案,如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本馆负责接待人员要做好利用和利用效果登记,按规定收费,并按规定做好利用分析,服务热情,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秦淮区档案馆
二 000 年七月十日修订
档案馆档案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是档案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维护档案的安全是档案工作者所肩负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因此,为加强本馆人员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档案馆的安全保卫制度由局、馆长主要负责,副局长分管,各科长分工负责。
二、不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局、馆全体人员必须人人重视并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档案库房重地指定专人管理,严禁外人擅自入内,库内保持整洁,严格做到“八防”,确保档案财产安全。
四、档案库房内外禁止存放任何易爆、易燃物品,库区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库房门、窗需要有防盗设备。
五、工作人员随时要提高警惕,发现外来可疑人员要加以询问,离开办公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钥匙。
六、局、馆工作人员须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消防报警按钮、消防报警电话。
七、发现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奋勇抢救,全体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秦淮区档案馆
二 000 年七月十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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